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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近年来天津市的医疗纠纷呈现了下降的趋势,结合“环境年”建设医疗纠纷的问题是否可以继续得到较好的处理和解决呢?我们怎么才能做到公正和公平?
王贺胜:天津市出台了《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实际上是政府颁布的一个政府令,是由医院第三方介入的一个调节的机制,在司法部门成立了一个医疗纠纷调处委员会,有了医疗纠纷都要到这个地方去调解,这是由司法部门为主组成的委员会。这个制度实行了一段时间,我觉得效果还是非常好的。一是更加公正公平,另外是通过这样的一个机制,该得到赔偿很好地得到了赔偿,也遏制了很多“医闹”,不正当的要求也得到了管理。另一方面我们有这样的一个调处机制,不是为了把事情简单的处理掉、把纠纷处理掉,更重要的是提升我们的服务水平。我们卫生局有一个专家库,专家们在一起对每个月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分析,有的是责任心的问题,有的是医疗技术水平的问题,我们都对当事人和医院给予惩处,更关键的是进行教育。通过惩处让大家能够防止今后再发生类似的事情,提升我们的服务水平。另外,我觉得很多东西需要沟通,这是我们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评选“好医生、好护士、好医院”的初衷。得到了社会的关注,百姓的理解和支持。教育我们的医务人员要发扬白衣天使的精神,同时也要普及医疗卫生知识和诊病知识,能够与百姓良好沟通、互相理解,减少医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