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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一生从事的职业主要是三种:公务员、教师和作家。
公务员身在官场,讲的是职务级别,而不是职称。鲁迅在教育部当了十四年的科长、佥事,没有职称可言。作家靠作品说话,鲁迅一生为人们留下了七百多万字的著译,但是连一级作家都不是,按现在的说法,他是一个没有职称的作家。当然,在鲁迅生活的时代,没有官办的作协,更没有一到四级的作家职称系列。你写出作品,得到社会的认可,你就是作家,否则,你即便被封为特级作家、大师作家,没有好的作品,照样没人搭理你。
那么鲁迅有没有过职称,他是什么职称?鲁迅一生断断续续教了十八年书,中国最早讲求职称的也许就是学校,确切地说应该是大学。鲁迅在多所大学任过教,他是有过职称的,只是这种职称和现在的所谓职称不可同日而语,我们不好照搬对比。在鲁迅教书的上世纪20年代,旧中国还没有整齐划一的人才评定体系,大学也没有统一完备的教师聘任制度,职称多是一种荣誉或称谓,不能直接反映一个人的学术水平与能力。学校聘任谁当教师,聘任为哪一级,学校自己说了算,教职员均由校长或聘任委员会自主任用,如“伯乐相马”式地选才任才,既不用上报主管部门批准,也不用通过职称办评定认可。当然,教授、讲师也是自由流动的,学校自由选择教师,教师也可以自由选择学校,双方同意,订立契约。这一次聘你当教授,下一次就不一定聘你;你在甲校能聘为教授,在乙校就不一定能聘为教授。一句话,教职实行的聘任制,不是终身制,是临时性的资格认定,不是永久不变的身份象征。
鲁迅的教师生涯始于从日本回国之初的1909年,终于1927年,凡十八年之久。他从日本留学回国之初,先在杭州浙江两级师范学堂、后在绍兴府中学堂、绍兴浙江山会初级师范学堂当过教师、监学等,那时候都没有职称可言。1912年鲁迅应教育总长蔡元培之邀到教育部任职。1919年12月底,他接家人定居北京,生活比较安定,公务相对清闲,这时,他开始在学校兼课,从1920年8月到1926年8月,鲁迅在北京的八所学校兼过课,这些学校和任课的时间大致是:
北京大学:1920年8月至1926年8月;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北师大):1920年8月至1923年7月;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女师大):1923年7月至1926年8月;北京世界语专门学校:1923年9月至1925年3月;集成国际语言学校:1924年5月起共两个月;黎明中学:1925年9月起共三个多月;大中公学:1925年9月起共两个多月;中国大学:1925年9月至1926年5月。
这几所学校,基本上都是熟人朋友介绍去的。当时北大的校长是蔡元培,聘请鲁迅为该校讲师和北大研究所国学委员会委员。鲁迅的好友许寿裳其时任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女师大前身)校长,聘他担任小说史教员。北京世界语专门学校是蔡元培先生于1923年创办,自任校长,鲁迅为学校董事之一,直到1925年学校停办,他基本上是义务任教。大中公学是北大的校友邹德高等人于1924年创办,蔡元培兼任校长,鲁迅也是应他之邀到大中讲授“高中新文艺学科”。
鲁迅兼课的时间长短不一,最长的是北大、北师大、女师大,每周一次,每次一或两个学时,主要讲授中国小说史和文艺理论。由于是业余兼课的性质,鲁迅的身份是讲师,如果这也算是职称的话,他这时就是个讲师,正式的身份是教育部的公务员。
至于鲁迅当年为什么被聘为讲师而不是教授,说法不一,一说是北大等学校当时有规定,对校外临时聘用的教师最高只能聘为讲师;一说是当时教育部虽然允许部员在外兼课,但不能任教授。其实,讲师也好,教授也好,对鲁迅的意义并不大,它只是学校聘任教师的一种名分,一种学衔或称呼,是不是教授和他的学术地位关系不大。
那鲁迅当没当过教授呢?当过。1926年7月28日,46岁的鲁迅接到了厦门大学送来的教授聘书,在厦门大学教了几个月的书。1927年元月18日,应中山大学之聘,鲁迅又来到广州,被聘为文学系主任兼教务主任,至9月离穗到沪,从此,鲁迅寓居上海,一心专事写作,再也没有担任过教职。
纵观鲁迅的一生,在他从事教育工作的十八年里,前后算起来,他只当了不到一年的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