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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近期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尽管文物保护法对工程文物勘查有明文规定,但是2007年、2008年两年,北京市涉及土方施工的4191个新开工项目中只有2.3%进行了考古勘探。
在曾被列为“2001年度中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的浙江萧山跨湖桥遗址,大量地下文物因附近砖瓦厂取土被破坏,随后出土的“迄今世上最古老独木舟”,也仅剩残留的半条。
现行的文物保护法规定,在进行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的时候,建设单位要事先会同主管部门“进行文物的调查或勘探工作”。针对这一法律,各地制定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明文的法律规定几乎沦为一纸空文,因为规定都只是提出“应当”而非“必须”进行勘探。
有关专家指出,当前城市开发建设中“唯经济论”的思想已经对中国的文物保护造成极大的伤害,必须用强硬的手段彻底解除工程建设过程中对珍贵文物的破坏,而这需要国家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建设部门等相关单位的通力合作,并需要在立法上进行严格限制。
“我们的城市豪宅何其多,但是七八百年前的遗存哪怕是片瓦也不可复制。”一名杭州网民评论说,“别弄丢了那些万幸留存至今的皇宫柱墩,当然也别让它成为赝品式仿古建筑上的一个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