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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司法局党委和局政治部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干部选任全程记实档案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强调抓规范、打基础,坚持把干部监督管理贯穿于整个干部选任工作的全过程,促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受到市委组织部的肯定。近日,在市组织系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市司法局就“全程记实档案”建设情况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引起与会代表的极大关注。
一是加强过程控制,做到选任工作全程痕迹管理。“全程记实档案”通过详实的文字记录,完整的文书档案,将干部选任全过程“原汁原味”记录在案,为监督检查提供可靠依据。在实践操作中,做到一事一记、一人一档,对重要环节形成的材料,要求直接责任人签署姓名,并对其负责。切实做到环环有人把关、事事有人负责、层层有痕迹记载。
二是坚持按程序办事,强化选人用人责任意识。“全程记实档案”以干部选任工作的基本程序为主线,以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为重点内容,通过详实的文字记录,客观反映干部选任工作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运行情况。记实档案目录分为提拔任职、试用期满、交流轮岗三个类型,切实做到了程序一步不缺,资料一份不少,程序与资料一一对应,保证全面系统地反映干部选任全过程,实行工作痕迹管理。
三是坚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干部的成长有轨迹。“全程记实档案”是反映干部选任工作全过程的历史性资料,是干部选任工作的真实记录,有助于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选任过程中各责任主体的权力运行和履职情况。同时,“全程记实档案”对领导干部重要工作情况纳入记实档案,进行动态跟踪,使干部的工作有记录、干部的评价有依据、干部的成长有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