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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第五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之后,少平院长对天津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增加针对性、实效性”的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这一指示精神法官学院认真策划、拟定了具体落实方案,并在近期举办的为期六周的全市法院系统第9期预备法官培训班中进行了贯彻实施,取得良好效果。
一、优化培训内容
针对预备法官这一特殊培训对象,立足于由理论型培训向理论与实践结合型转变,由知识型培训向知识与能力结合型转变,我们紧紧围绕审判工作需要,从多层面、多角度设计安排培训内容。
二、创新培训方式
学院在坚持原有的面授式培训的同时,还初步尝试了互动式研讨教学与庭审现场教学两种新的培训方式。
三、强化培训效果
为了提升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我们开设了《民事、刑事庭审技巧》、《庭审艺术》;为了强化法官调解能力,我们开设了《和谐司法与调解》;为了强化法官逻辑推理能力,我们开设了《法律推理》、《法律思维》、《法官如何思考》;为了规范法官司法行为,我们开设了《司法礼仪》、《廉政教育》。
四、加强培训管理
在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的同时,为提升培训效果,我们进一步严肃了培训纪律,加强了培训管理。同时,增加了学员与学院互动反馈,为及时改进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实用、生动、充实、有效”是学员对此次预备法官培训的总体评价,增强了我们做好培训工作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