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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3月28日,我在人人乐三马路店购买香皂、牙膏,见夏士莲三联包香皂的标价签上明确标为6.9元。为避免有误,我特意问柜台前的服务员:6.9元是一块还是一包?得到的回答是一包的价,于是我选购两包。结款时,收银员却按一包10.9元收款。牙膏也比标价多收0.3元。我很纳闷,到服务台问询此事。服务台人员回答,是工作人员忘了换标签,想解决退给你8元钱,不想解决,愿意找哪是你的权益。考虑到本人无暇再找其他有关部门,只好选择退了差款。面对众多尚不知情而被多收款的顾客又该怎样解释?一消费者
附记记者联系了人人乐超市三马路店的相关人员。据了解,3月28日,顾客购买夏士莲香皂三联包标价为6.9元,同时顾客当场询问洗化当班人员,确认此价格为6.9元,但当顾客结账时价格却变为10.9元。当时,顾客到该店服务台进行询问,之后又进卖场核查,确定价签未更换到位。当时顾客相当气愤,认为该店实属欺诈行为,要求给予十倍赔偿。人人乐超市三马路店的相关人员说,他们根据法律法规给予顾客退一赔一,但顾客不认可,坚持要求十倍赔偿。因双方不能达成共识,超市员工建议顾客到相关部门维权。顾客因无时间,最终同意按照退一赔一方案解决。
人人乐超市三马路店的相关人员表示,此事确实是因为洗化部员工未及时更换价签,导致差价问题发生,而并不是价格欺诈。当班员工已深知工作失误的严重性,该店也对当事人做了相应的处理。日后,将培训员工在解决问题时要语言委婉,态度不可生硬。请广大消费者对该店进行监督,并提出指导性建议,同时向消费者保证今后不会再出现类似事件。
本报见习记者 赵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