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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多年来,公安西青分局从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高度出发,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新思路,认真推行选树群众工作标兵品牌,充分发挥群众工作标兵的示范、激励和引导作用,在全局形成了愿做、会做、争做、做好群众工作的良好氛围,有力地密切了警民关系。
一、群众公认,内外结合,赋予选树群众工作标兵机制以新的方法,体现群众工作标兵的群众性
做好群众工作,永远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途径,更是一项长期坚持的民心工程。选树群众工作标兵,就必须将评判权交给群众。在选树工作中,分局改进传统的、单一的内部推荐选拨的做法,坚持内外结合,坚持群众公认,把更多的评价权交给各界群众,群众工作做得好不好,群众说了算。从2007年底开始,分局坚持每两年选树10名群众工作标兵。分局将评选方案、标准、程序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采取群众投票与内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评选活动。2008年、2010年,分局先后举办了两届群众工作标兵颁奖典礼,有19名民警获得了殊荣,这19名标兵都是经过群众投票推荐、层层考核选拔脱颖而出的,都有着过硬的群众工作本领,得到了各界群众的一致认可。他们在工作中坚持执法为民,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依法、依理、依情做群众工作。有的民警多年来扶贫助残、奉献爱心;有的民警迎难而上,凭借着真诚爱心和过硬的群众工作本领,多次化解了十分棘手的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有的民警扎根基层一线,用心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紧紧依靠群众,屡破大要案件,有力地维护了辖区和谐与稳定。他们的事迹感人、成绩突出,得到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和称赞,树立了公安民警执法为民、一心为公的良好形象。在颁奖典礼上,分局特意邀请了群众代表为标兵颁奖,让群众为标兵披红戴花。分局还把标兵的先进事迹录制成短片,让参加会议的各级领导和各界群众直观感受他们的拳拳爱民之心、件件利民之行。同时,分局通过《人民公安报》、《天津日报》、天津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群众工作标兵的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成为了西青分局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一个亮点和品牌。
二、更新观念,与时俱进,赋予选树群众工作标兵机制以新的标准,体现群众工作标兵的时代性
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必须坚持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提出了新的要求、寄予了新的期盼,其中最迫切、最亟需解决的就是涉及民计民生等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矛盾纠纷问题。传统意义上的“背、洗、送”,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已经显现出了狭隘性和局限性。工作中,分局给群众工作标兵赋予了新的内涵、新的标准。既要发扬公安机关爱民传统坚持“背、洗、送”,突出岗位爱民搞好“打、防、控”,还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做好“解(解难题)、化(化矛盾)、重(重服务)”工作。分局把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作为一项基本功,纳入基层训练计划,把“进得了门、说得上话、解得开扣、平得了事”作为培训和考核民警群众工作能力的新标准,不断提高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和技能。当选的19名群众工作标兵,体现出了非常鲜明的时代性。李七庄派出所浅水湾社区民警王帷,扎根社区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难题,小区没有公交车出行难,他不亲辛苦协调有关部门引入公交车,小区没有煤气,他多次找到煤气公司为群众送上了煤气。信访科民警王亚明,十年如一日,面对上访群众不推不拖,用自己的心血与汗水,解决了大量疑难信访难题,凭借过硬的业务技能,为信访群众打开了一扇扇通向希望的大门。西营门派出所所长刘永贤,对于棘手的信访案件、群体性事件,特别是拆迁过程中引发的不稳定苗头,从“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角度出发,提前介入,用心工作,妥善处置了10余起有影响的疑难信访问题。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岳庆祥,将群众工作贯穿于各项公安工作中,时刻把打击犯罪和服务辖区企业做为工作中心,2009年以来共破获侵犯企业利益的各类案件230余起,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矛盾纠纷100余件,树立了一名基层公安民警良好形象,成为了西青开发区企业的保护神。
三、立足民生,促进和谐,赋予选树群众工作标兵机制以新的理念,体现群众工作标兵的示范性
推行群众工作标兵机制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引导和示范作用,让他们的成功做法内化为做好群众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基本制度。自推行该机制以来,两届群众工作标兵在全局民警队伍中影响深远,真正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分局党委将群众工作标兵的做法和经验升华为新形势下创新社会管理、促进警民和谐、密切警民关系的新理念。目前,“群众工作就是警务工作”、“化解矛盾也是执法”的新理念深入警心,全局民警群众工作意识、群众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在做好群众工作特别是做好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面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由被动化解到主动预防的转变。改变过去以坐等报警、“坐堂问案”、事后查处、事后调解为主的传统警务方式,变被动为主动,最大限度地把社会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始阶段。通过坚持“超前做、主动做、认真做”的群众工作新方法,及时解决好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010年以来,分局共主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000余件,48起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实现案结事了、停访息诉,消除和缓解因利益诉求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苗头19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二是由以慢为主到以快为主的转变。摒弃了传统的以“拖”为主、以“慢”为主的工作程序,而是抓住黄金时间,采取多种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未扩大、未激化、未成气候的萌芽和初始状态。去年,广东南海本田汽车零部件公司停工事件发生后,针对西青区有日资丰田公司下游企业28家,有可能出现的关联性问题,分局迅速开展调查并向区委预警,说服日资企业主动采取措施,加强劳资双方的协商,有效避免了停工事件的连锁发生,维护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三是由单兵作战到各方联动的转变。坚持以党委、政府为主导,动员社会各个部门的力量,齐心协力地开展群众工作,使群众工作由公安“独舞”变各部门“群舞”,与社会部门联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情感温暖,积极组织民警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坚持组织学雷锋小组帮困助残、奉献爱心,增进了同群众的感情、累积了群众的信任、赢得了群众的支持,促进了社会和谐。据统计,五年来分局在全区各行政部门群众满意度调查排名中名次始终位列上游,公安信访量和“960111”投诉数量逐年下降,见义勇为工作更是多年保持全市第一,形成了警民一家亲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