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婚宴的客人因为饮酒过量死亡,家属不依不饶,婚礼新人、与死亡者同桌就餐的人,谁该承担责任?
案例回顾:
今年5月1日,林涛和关芸芸在汉沽某酒楼摆婚宴。林涛的老上级高先生欣然赴会。宴席中,高先生红酒白酒皆落肚,不多时便酒酣耳热。于是,林涛安排别人将高先生送回家。没想到转天早上,高先生的妻子发现在客厅沙发上的丈夫已经死亡。医生诊断高先生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症、脂肪肝(重度),在此基础上,因急性乙醇(酒精)中毒,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高先生的妻子要求林涛和关芸芸对高先生的死负责,并认为与高先生同桌喝酒的人也不能免责。林涛辩解他们在每桌只敬一杯酒,喝不喝自愿。和高先生同桌的7位客人也都证实没人劝酒,是高先生自己喝得很多。林涛愿意拿出1万元补偿高先生的妻子,但是高先生的妻子不同意。
律师说法:
汉沽城区法律事务所的李律师认为,新人在婚宴中向宾客敬酒的行为,不足以导致高先生醉酒。发现高先生醉酒后,婚宴举办方已经把高先生安全送回家中,所以新人对高先生因醉酒身亡不具有过错。至于同桌人没有对高先生强迫性劝酒,也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高先生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其缺乏控制能力,在婚宴上喝酒过多。因此,高先生的死亡后果应该自行承担,新人、同桌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记者刘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