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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改善本市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本市最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其中强调要拓宽中小企业投资发展领域和范围,公路、水运、港口码头等交通运输建设都可以吸引中小企业投资。此外,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都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进入。
鼓励中小企业投资建设基础设施
新规明确,本市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投资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清理和修改不利于中小企业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单对中小企业投资设置附加条件。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投资发展可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鼓励中小企业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公路、水运、港口码头等交通运输建设。建立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通过业主招标、承包租赁等方式,吸引中小企业投资农田水利、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鼓励中小企业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开展增值电信业务。
支持中小企业兴办高校幼儿园
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支持中小企业投资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城市园林绿化等领域;支持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享受相应的政策性住房建设政策。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进入社会事业领域。支持兴办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转制改组。支持兴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和社会培训机构。鼓励投资建设专业化服务设施,兴办养(托)老服务和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在用地、信贷、税收、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等方面予以支持。
支持中小企业开拓“时髦”产业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在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网络动漫、广告创意等新兴领域拓展。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进入商贸流通领域,投资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发展批发、零售业。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发展。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组织推动中小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的行业、专业展销和大型经贸活动,对展位费用、宣传推介及参展费用给予一定补贴,支持在外省市建立企业产品技术展示中心。
吸纳困难人员给予一定补贴
加大信贷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引导和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逐步形成覆盖城乡、辐射各行业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可按贷款担保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由国家资金支持,对未能获国家资金支持的担保机构,可由市财政参照这一比例支持)。
本市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的建设,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中小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给予3年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非服务型中小企业给予1年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记者任悦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