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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北方网的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新闻会客厅》,我是明朗。本期作客节目的嘉宾是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的院长康建茂,康院长您好。
康建茂:主持人好。
主持人:跟我们广大北方网的网友打个招呼好吗?
康建茂:各位北方网的网友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康院长,今年咱们全国的法院系统正在开展司法公开示范活动,天津市的法院系统也在开展庭审观摩的活动,您先给我们介绍一下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展司法的公开示范活动,特别是庭审观摩活动的相关情况好不好?
康建茂:好的,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多年来曾经多次被评为全国和天津市法院系统的优秀法院,去年和平法院又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的示范法院。多年来,我们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我们始终将公开、公平、公正贯穿于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大家知道,公开、公平、公正首要的是公开,我们坚持实行阳光司法,将法院的各项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这样做的意义,可以总结出很多条,但我想通俗地讲有两点最为重要。
一是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多年来,由于受到我们国家法律架构和司法架构的影响,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始终给人民群众一种陌生感、神秘感。人民群众迫切地要求知道人民法院是如何对一个案件作出判决和执行的结果的。我们正是基于人民群众的这种要求,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将法院的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置于阳光之下,向人民群众公开。二是对法院的自身工作,通过公开审判、阳光司法,起到了很重要的鞭策作用。由于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就要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要提高自身的素质、自身的能力,也才能真正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