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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康院长,我们和平区人民法院在开展司法公开示范活动的时候有哪些特色和亮点呢?
康建茂: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我们多年来坚持面向社会、多措并举,全方位地推进司法公开。同时,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为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具体讲,我想有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和平法院连续十年举办“12•4”法院开放日活动,这是天津基层法院我们唯一的一家。我们每年的12月4日,都采取多种形式打开法院的大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我们有选择典型案件,请大家来旁听,每年我们都要接待上千名包括大中学生、社区群众还有见习律师来我们这里旁听、观摩。和平法院也是天津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的实习基地,所以每年都有大量的见习律师来到这里旁听。我们每年的“12•4”还邀请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到法院来进行采访、报道。一方面让媒体朋友接触法官、接触案件。同时,媒体朋友也对来我们这里观摩的群众非常感兴趣,有时候通过媒体朋友和来我们法院观摩的群众之间的药流,我们也能了解到一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一些期待、一些要求,也便于我们能够更好地改进我们的工作。
去年的“12•4”我们选择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大致的案情是因为下水管道出现故障需要更换,更换下水管道涉及到一楼住户能否予以配合,配合又涉及到对家里的地板、墙壁要进行拆改,涉及到费用补偿,这起案件邻里之间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起诉到了法院。我们选择这起案件,邀请了社区群众来进行旁听,通过这起案件的审理,我们感觉对于社区群众之间邻里和睦、互相关照,起到了一定的教育作用。当然,这个案件我们在审理以后,在制作判决书的时候,我们除去依法对案件进行判决以外,我们采用了法官寄语的方式,劝导原告、被告互相团结、互相帮助,这起案件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我们在这几年的开放日活动中,除去邀请群众来旁听案件,我们还采取多种形式安排法官和群众互动。包括我每年的“12•4”我都坚持和来院观摩、参观的群众进行座谈,当面直接地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和要求。这几年我一直坚持这样做,另外,我们还安排一些有审判经验的法官,除去在利用开放日和群众接触以外,在日常的工作中也针对一些典型性的问题,他们走进社区、走进学校,宣传法律,以案说法,扩大我们司法公开的社会效应。比如去年,我们安排一位庭长就当前物业管理案件数量比较多的情况,专门组织了多家物业公司进行以案讲法,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我想这是一个特点。
第二个特点是我们注意发扬司法民主,具体说就是在近几年的工作中,我们切实地用各种方式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我们邀请人民陪审员广泛地参与我们和平法院各类案件的审理。去年,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986件,这个数字是比较大的。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审理案件,我觉得有很多的好处,一方面陪审员来自于社会方方面面,去年我们根据和平区的特点,包括我们自身和平法院审理案件的特点,我们专门增加了17名社区群众作为我们的陪审员。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他们来自社会、来自人民群众,对于我们审判当中遇到的一些难以调解的问题的时候,陪审员做一些调解工作有时会比法官起到更好的效果。同时,邀请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本身也是对法院工作的一个监督,通过他们的监督,也会使我们的法官自身严格要求、提高素质、提升水平。
前不久,我们的一位人民陪审员向我反映了一件比较感人的事,至今我还记忆犹新。我们陪审员在参加一起案件审理的时候,一方当事人给了我们的主审法官一个信封,我们主审法官拿到信封以后发现里面是一打现钞。我们主审法官非常的冷静,没有当时马上处理这件事,而是把整个的庭审过程进行完毕之后,请另一方当事人退席,留下给信封的这方当事人单独地对他进行了教育,把信封退给了他。这位陪审员始终在场,陪审员后来向我反映这个事的时候,他说给他留下最深刻的印象,就是我们法官处理这起事件时候的冷静和机智,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作为人民法官坚决拒吃请、拒受贿,同时又给这方当事人留足了非常大的面子,没有同着另一方,同着其他人让他到一个尴尬的局面,他对我们这个法官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在工作中陪审员能够给我们做很多的提示,确实帮助我们解决了很多的困难。我想今后和平法院还会在工作中想方设法加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数量,更加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我想这是第二个特点。
第三个特点是我们采取多种方式落实审判公开的原则。人民法院公开审判案件是各项诉讼法律明确要求的。但是,应该讲长期以来由于受到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人民群众大量走进人民法院、大量旁听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我们各方面做的工作并不是很好,真正的效果在这几年越来越得到重视。和平法院这几年我们始终坚持敞开法院大门、敞开法庭的大门,各界的公民凭有效证件都可以到和平法院旁听,依法可以公开审理的各类案件。在这里我也想欢迎北方网的各位网友朋友,多到和平法院来,旁听我们审理的案件,监督我们的工作,同时也是帮助我们提高审判水平。同时,对于一些执行案件我们也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有时候我们也邀请相关的社区群众到我们的执行现场监督执行,通过各界的监督,我们保证我们的依法执行能够体现公正、高效、廉洁的要求。我想这是第三个特点。
第四个特点是我们在多项审判工作中注意创新工作机制,注意发挥审判公开、司法公开对审判工作的促进作用。比如我们的少年审判,在严格依法审理案件的同时,我们采取了社会调查、报告制度,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情况,我们邀请相关的人员对未成年被告人在社会上过去的表现和将来可能会出现的表现进行调查,形成报告,作为我们对他处理时的参考。比如我们的知识产权审判,和平区法院是目前天津市唯一一家有权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我们在严格依法审判的同时,在我们和平区的六号院,我们设置了一个巡回法庭,知识产权厅的审判人员定期地到六号院去,因为六号院是我们一个知识产权型企业比较集中的地方,通过到那里公开开庭审理案件。通过和相关的企业进行座谈、进行普法,通过帮助他们分析一些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在六号院我们收获到了非常好的效应。
再比如我们的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平区法院是在我们全市市区第一家交通管理部门设置巡回法庭的法院。我们的交通事故法庭在去年年初正是在交通管理部门设置巡回法庭,目前也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第一时间,就可以把他们对法律上的一些疑惑,对将来可能会形成案件,可能会受到怎么样处理的情况,向我们的法官进行咨询。我们的法官也可以在第一时间进行调解、进行审判,也是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最后一个特点,我想我们的诉讼服务中心,大家知道,天津法院的诉讼服务工作是全国一流的。和平区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也是在这几年的工作中,我们坚持热情接待、文明执法,把我们的诉讼服务中心创建成为和平法院的窗口,我说叫为民之窗、文明之窗,也是我们的和谐之窗。我们坚持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周到的一站式服务,我们将各种诉讼风险的提示、各种诉讼常识都在诉讼服务中心当中予以陈列,我们通过诉前调解等等多种方面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确实促进了社区的和谐。去年一年,我们的诉讼服务中心一共接待了来院咨询人员3万多人,为当事人提供各种服务三千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