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中心会员卡上“此卡不退”的规定,对消费者来说有点霸气,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案例回放:
在塘沽某美容中心,井女士交纳1500元办理了美容卡,刚做了两次美容就发现,自己的皮肤因使用美容中心的护肤品而产生敏感反应,于是井女士提出退卡。美容中心以办卡条款中已经说明“不能退卡”为由,拒绝了井女士的要求。井女士发现美容卡上的确已经说明此卡不能退,只能以同价更换服务项目。井女士认为该美容中心的服务项目不能令自己满意,因此她再次向美容中心提出退卡要求,但又遭拒绝。美容中心“不能退卡”这样的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呢?
律师解答:
晋和律师事务所张利东律师认为,消费者办理美容卡与美容院形成合同关系,当其皮肤过敏时,美容的服务已经无法满足消费者原有的需求。不能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健康时,双方的协议就已经出现了客观变化,导致合同客观上无法继续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有权与其解除合同。另外,如果商家在给消费者办理美容卡时,未对不予退卡的相关条款进行说明,应属于霸王条款。这种条款对于消费者极其不利,应属于无效条款。(记者张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