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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实稳重,略显沉闷是他的性格,兢兢业业,严谨求实是他一贯的工作作风。多年来,他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突破了一名又一名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出色办理了大批精品案件。这个人就是本市蓟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付延印。
审案严谨多次深入现场
王某在村民选举中拉帮结派,逞强争霸,因竞选村干部未果,纠集7人大打出手,造成竞选对手一只眼失明的严重后果。案发后王某与另外几名嫌疑人串供,到案后仍有部分嫌疑人拒不认罪。承接此案后,付延印甄别卷中每一个证据,对疑点严审细查。他深入案发现场,走访村民;为制服犯罪嫌疑人,他精心准备讯问提纲,充分运用讯问技巧,与犯罪嫌疑人巧妙周旋,斗智斗勇。在强有力的证据和攻势面前,犯罪嫌疑人不得不认罪服法。最后检察机关以聚众斗殴罪批准逮捕了7名犯罪嫌疑人,法院对7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有罪判决。 2010年11月1日,赵某驾驶农用三轮车带本村7位村民去工地干活,路上不慎肇事,造成1死6伤的严重交通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已构成刑事犯罪。付延印接办此案后,发现双方当事人系地处偏远山区的农民,又为邻里,平时关系较好,经济条件都不宽裕。
针对案件特点和多年办案经验,付延印认定该案适用刑事和解。于是,他多次深入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分析事发原因,进行说服劝解。通过积极引导,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赵某家属赔偿死者家属1.5万元,重伤者7000元,其余5名轻伤者表示谅解,免除赔偿。检察机关在此基础上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经法院审理,赵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缓刑。
勤奋好学发表多篇文章
1995年,付延印经公开招考进入蓟县检察院成为一名人民检察官。工作中,他勤奋好学,勇于探索,他是蓟县检察院公认的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办案中,他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撰写了多篇理论和调研文章,分别在《天津检察》及《天津市检察院论文集》上发表。其中《略谈赃物估价鉴定的审查与监督》获得天津市检察院理论研究及调研成果三等奖,《刑事抗诉思考》获得天津市检察院理论研究优秀论文奖。由于业绩突出,他连续3年被评为县级“优秀检察官”,先后两次荣获天津市检察系统“人民满意检察干警”称号,并荣获市检察系统优秀青年称号。2010年,他又被天津市检察院授予“2009年至2010年度优秀检察干警”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他的家庭还被评为县级平安和谐家庭标兵户。
在鲜花和荣誉面前,他朴实淡定、求实探索的脚步没有停止。“公正恒永远,追求无止境”是付延印的座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