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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记者于文静董峻)近日,江苏“西瓜裂瓜”经媒体报道后,公众对西瓜开裂的原因以及膨大剂的使用产生了诸多疑问。膨大剂究竟是什么?国家是否允许其用于农业生产?对人体是否有危害?……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张朝贤。
记者:膨大剂究竟是什么?有何作用?在我国主要用在哪些蔬菜水果中?
张朝贤:大家所说的“膨大剂”属于植物生长调节剂中的一类,具有加速细胞分裂,促进细胞增大、分化和蛋白质合成,提高座果率和促进果实增大的作用。从多年使用的情况看,技术成熟,生产效果好。
记者:农业部是否准许膨大剂在生产中使用,或者有相关规定约束?
张朝贤:我国明确将膨大剂纳入农药管理范围进行严格的控制。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只有取得农药登记并办理了生产许可的农药产品,才能进行生产、经营和使用。
氯吡脲、赤霉酸在我国属于登记允许使用的农药品种。
记者:江苏一些地方出现“西瓜裂瓜”是何原因,是使用膨大剂不当,还是天气原因?以往是否出现过?
张朝贤:江苏一些地方出现“西瓜裂瓜”现象是多种因素综合引起的。首先,与种植的品种有关。其次,是天气因素和西瓜生长特点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三,与膨大剂使用时期不当有关。就目前情况看,江苏局地出现的西瓜“裂瓜”现象属个别情况,以前在国内很少出现,目前也未在其他省份发生。这类问题是生产技术问题,而非质量安全问题。
记者:膨大剂对农作物会产生何种影响,对人体有无危害?
张朝贤:膨大剂的使用有一定技术要求,对不同的农作物、不同的品种产生的影响不一样。正常使用条件下,可以促进果实增大、早熟、提高产量。但是,如果过量使用或使用时期不当,可引起果实畸形、裂果、掉果等药害现象。
为了保障人体健康,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HO)建立了农药安全评价规范和准则,欧美等发达国家建立了一套严格的风险评估制度。我国根据国际准则,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建立较为完善的农药安全评价体系。美国、日本等许多发达国家将其列为不需要进行毒性管理豁免物质清单,其残留不需要制定安全限量标准,目前还没有科学的证据表明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记者:有报道称膨大剂由日本研制,但后来出现瓜果畸形,不再使用,是否属实?
张朝贤:氯吡脲最早是在美国首先研发的,日本于1985年开始生产和使用。据查证,目前,氯吡脲仍在日本登记和使用,登记范围为葡萄、猕猴桃、西瓜、甜瓜、茄子、烟草等作物,并非像有些专家所说的,日本已停止登记和使用。长期的使用实践证明,对人体健康不会产生危害。
赤霉酸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广泛使用,尚未发现对人体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