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5月20日电 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药家鑫虽系初犯、偶犯,并有自首情节,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故裁定驳回药家鑫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