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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廷旭:醉驾10例,这10例现在已经起诉5例,批准逮捕2例,刑拘2例,取保候审1例,现在公安部有要求,醉驾一律入刑,我们按照公安部和国家法律来规定。
郑州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中队长郭志东说:
郭志东:我们作为一个执法者,既然国家已经制定这个法律了,那我们执行者就严格执行法律,符合醉酒的我们就坚决立案侦查,然后移交起诉。至于判刑的问题、至于判多少的问题,那只能说检察院才有这个权利,公安机关没这个权利。公安机关的权利就是立案侦查。
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曙光认为,目前刑法新修订的这个罪名是危险驾驶机动车罪,并不是醉酒驾驶罪,这个危险驾驶包括酒后也包括以其它危险的方法驾驶机动车辆,如何界定危险的范围跟程度,还需司法部门做出详细的解释:
邓曙光:人大对这个法律作出一个基本规定之后,具体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对这个罪名,达到什么样的程度算是情节严重,达到什么样的程度,你比如说达到损坏财产多少够罪,或者伤亡人员多少够罪,我估计后期这样的解释马上就会出台。这样的解释一旦出台,也有利于公安机关来按照这样的标准来立案,也有利于检察机关按照这样的标准来起诉,也有利于司法机关按照这样的标准来审判。这样在执法和司法的尺度上,就统一起来了。
"醉驾入刑"显示出社会对于这一行为的"零容忍",而作为一则法律条文,我们更需要理智的定性,因为,法律条文的本意是为了惩治陋习,而法条的执行则要彰显公平,我们希望有关方面能够尽早出台详细的司法解释和执法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