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记者在昆明高新区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精神,根据《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清库办〔2011〕2号)和市治理“小金库”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近日,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了《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昆高开委通〔2011〕118号)(以下简称“方案”),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根据《方案》安排,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包括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国有企业和社会团体组织。专项治理工作自2011年5月开始,至2011年12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5个阶段。《方案》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对治理“小金库”工作的认识程度,从确保行业健康平稳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小金库”问题的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艰巨性,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切实增强法制法纪观念,强化警示教育、廉政教育,构筑严禁私设“小金库”的思想防线。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部门(单位)必须保证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到“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专职从事治理工作。在这一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内部的网络、报纸、杂志等渠道,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清理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并作出公开承诺,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最终通过单位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查清并纠正设立“小金库”等资产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摸清企业“小金库”产生的根源,通过完善体制、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和强化监管,建立党政各单位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