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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24日电 (记者 崔东)5月24日,卫生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情况。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司长秦怀金出席会议。会上,秦怀金指出,2011年,人年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至25元,各级财政投入资金总额将达到300多亿元。
秦怀金表示,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任务。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我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落实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制度安排。
2011年,人年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至25元,各级财政投入资金总额将达到300多亿元。卫生部高度重视,陈竺部长、张茅书记对新增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等多次做出重要指示,要求认真研究新增经费使用领域。综合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面临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以及干预措施效果等因素,卫生部会同财政部门,经反复论证,确定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扩大覆盖人群、提高服务质量和增加服务项目和内容等三个方面。
调整后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10大类41项,百姓将享受到更多的免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