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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持正义之天平,挥法律之利剑,除世间之邪恶,守政法之圣洁”,这是张振毅1994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时,老校长江平讲授第一课的内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张振毅,将这组誓言铭刻在心。面对犯罪情节严重且不思悔改的被告人,他强硬无比;而对于认罪态度较好的被告人,他有着“慈悲”的一面。
公诉亿元案件
公诉人在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案件,对每一个案件,他们都要秉公执法,严惩犯罪,以捍卫法律的尊严。
2009年,张振毅办理了市检察院移交的某公司公积金中心主任王某某滥用职权、受贿一案。该案系由审计署交办,涉案资金达到上亿元,分别牵涉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滥用职权、民事纠纷等法律问题。因案情重大,涉及的内容复杂,领导将案件指定给张振毅办理。面对十几本案卷和众多的会计资料,他的头都大了,案件本身不仅需要全面的刑法知识,还需要有关股票、债券、期货等更多的金融知识。为了保证案件质量,他只能进行恶补,不仅自学金融知识,而且还向相关金融专家请教,从而捋清了案件的每一起事实。
之后,他配合反贪部门干警3次飞赴深圳补充侦查证据数十份,协调被害单位就资金去向进行民事诉讼,并积极协助被害单位追索存在风险的资金。经过大量艰苦的工作,该案得以顺利公诉。通过努力,张振毅等人为被害单位挽回损失达6000余万元。同时,他针对该公积金中心在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潜在风险,向发案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促使相关部门加强了防范措施,确保了公积金账户资金的安全。
感化犯罪孩子
张振毅一直在想,作为一名检察官,其职责不仅仅是惩治犯罪,更多的时候,还要努力让法律精神深入人心,让犯罪分子认罪服法,真心悔过。
张振毅曾公诉过一个未成年人盗窃的案子。被告人利用熟知地形的便利,屡次盗窃曾经打工的公司财物。在审查期间,张振毅通过调查了解到,被告人父母年事已高,家庭比较困难。在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的父亲数次找到张振毅,诉说孩子的情况并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理。他褴褛的衣衫、苍老的面容,让张振毅无法忘怀。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被告人面对张振毅的时候,一副无所谓的架势。张振毅义正词严地告诫被告人其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并告诉被告人其犯罪后父母遭受的精神打击。被告人听完张振毅的话,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在之后的审讯过程中,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张振毅通过补查落实了被告人的立功表现,最后法院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被告人的父亲得知结果后,数次打电话向张振毅表示感谢。一天,被告人的父亲不期而至。看到张振毅正在忙碌着,他拿出一封信,然后火速离去。张振毅迅速跑出单位,一直追到了公共汽车站,然后将信封退给了对方。张振毅对被告人的父亲说:“如果你乐意,我希望还能够和您一起帮助孩子好好改造,争取让他早日回归社会。”听完张振毅的话,被告人的父亲眼含泪水,紧紧握住了他的手。
多次当选先进
“学习、学习、再学习”是成为一名合格公诉人的唯一出路。张振毅向书本学,向周围的同事们学,从实践案例中学。2005年,他顺利考取主诉检察官的资格。
经过5年的磨炼,300余件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的办案经历,以及大量出庭公诉的实践考验,曾经遥不可及的优秀公诉人称号离张振毅越来越近了。2010年5月,当张振毅再次参加“天津市优秀公诉人”竞赛活动的时候,他凭借良好的心理素质、过硬的理论功底和临场应变能力,终于以第三名的好成绩获得“天津市十佳优秀公诉人”的光荣称号。
之后,经市检察院综合选拔,张振毅成为代表天津参加“全国十佳公诉人”比赛的3名选手之一。“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竞赛”每3年一届,是目前公诉工作中的顶级赛事,全国十佳和全国优秀是每个公诉人梦寐以求的称号。他很庆幸自己能在全市众多的公诉选手中脱颖而出。
2010年10月18日,张振毅和来自河北、红桥的两位公诉人一起,踏上比赛的征程。8天的集中竞赛,不仅是对选手法律素养、法律技能及公诉实务的全面考察,也是对每位选手意志品质的考验。经过3个小时的论文写作,连续11个小时不间断的业务笔试,即时的公诉业务答辩,随机的一对一论辩赛等高度密集和激烈的项目角逐,张振毅最终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和优秀论辩奖两项荣誉,也因此被市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1年3月,他又被评为天津市检察系统2009年至2010年度优秀检察干警。
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公诉小兵,成长为市级优秀乃至国家级优秀,他用了6年时间。新报记者张家民通讯员杨洁刘淑媛马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