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两名男子伙同他人以撬油箱盖的方式,盗窃路边汽车内柴油。日前,两名男子均被东丽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0年12月9日凌晨2时至6时许,河南省男青年刘某、魏某伙同小张(另案处理),驾驶汽车,携带油箱、油泵、扳手、改锥等作案工具,先后窜至本市东丽区外环线路边、津汉公路天津空港界内、205国道北辰区界内,以撬油箱盖的方式,盗窃苏某等人货车油箱内柴油共计837升,价值人民币5700元。当日,被告人刘某、魏某即被抓获归案。记者孙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