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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宁5月26日电(记者程群)为规范河道采砂,堵住破坏性开采,广西近日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河道采砂许可、违规采砂的处罚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规定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计划产值的15%一次性缴纳河道恢复保证金。为了保障采砂人的利益,《办法》也规定,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采砂人履行修复或者清理义务,并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将保证金退还采砂人。
《办法》明确规定,属于采砂造成塌岸、坑槽或者弃料堆积河床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修复或者清理;逾期不修复或者清理的,由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修复或者清理,所需费用由采砂人承担。
针对无证采砂的现象,《办法》规定,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对于在河道以采挖矿产为目的的采砂活动,还应当办理采矿许可证。否则,将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由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外,还将扣押无证采砂船只和机具,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办法》特别强调,河道采砂许可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公开竞争方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