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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两名河南籍打工仔在工地打热水时,和另外一名打工仔发生争执。随后,两人中的一人返回,召集来十余名同伙,一起对那个打工仔进行殴打,其中一人还泼去了热水。在被“围攻”中,被害人鼻骨骨折,身上多处遭烫伤。
2010年3月14日20时许,均来自河南、在本市务工的张宝健与王明在其打工的本市河西区广东路“桃花源筑”建筑工地水房内,因打热水问题与同在该工地打工的张予发生争执,并互相推搡起来。张宝健随后跑回宿舍纠集陶思明、于立宝等十余人寻至该工地三号楼地下室,见王明正在与张予厮打,遂上前对张予拳打脚踢。其间,张宝健用拳猛击张予面部;陶思明用热水泼在张予左颈部。后这一“围攻”场面被人劝开。公安机关接报后,于2010年3月23日将张宝健、陶思明、于立宝等5名起主要作用的伤人者抓获归案。经市公安局法医学损伤鉴定,张予鼻中隔及鼻骨骨折,面部、颈部、前胸部烧伤,损伤程度分别为轻伤和轻微伤。
两审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张宝健等5人聚众殴打他人,造成轻伤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依法分别判处5人有期徒刑8个月至1年不等。(文中人物为化名)记者王学军通讯员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