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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自“大干二季度维稳创安促发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津南巡(特)警支队按照公安津南分局党委的要求,充分发扬连续奋战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了巡控工作,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发出严打凌厉攻势。
日前,一名刑满释放男子流窜于本市津南区、大港区等地疯狂盗窃电动自行车上百辆,5月23日凌晨,当其再次实施盗窃时,被津南巡警(特警)支队巡控民警当场抓获。
强化巡控,发现疑点
2011年5月22日23时,津南巡警(特警)支队民警按照部署在小站镇传字营村附近巡逻。23日0时30分,民警巡逻至小站镇传字营村某建筑工地门前的土路时,发现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男子形迹可疑,立即驾驶警车准备上前盘查。骑车男子发现警车后,第一反应是从车前框内取出自行车锁扔到了路边的河中。虽然地处偏僻的乡村公路,没有任何照明设施,但高度警惕的民警还是发现了这一动作。
抽丝剥茧,揭露犯罪
巡控民警立即将嫌疑人控制住,并开始进行盘问。骑车男子十分冷静,自称名叫刘某某,是在附近某企业上班的职工,刚刚下夜班等等,对民警的提问可以说是对答如流。经过民警多方查证,证明刘某某所说的都是捏造的。与此同时,民警在其随身携带的物品中发现了扳手、凿子、撬棍等物品。事实面前,刘某某痛快地承认其所骑的电动自行车是自己一时冲动于当晚窜至本市大港区盗窃所得。这种“丢卒保帅”的小伎俩显然不能逃过民警的眼睛。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民警们感觉到刘某某不会那么简单,从其种种表现看,刘某某很可能还有很多秘密,痛快的承认盗窃是想麻痹民警,掩盖自己更大的罪行。于是民警将其带至刑侦七大队继续审查。
乘胜追击,深挖犯罪
在对刘某某审查过程中,经过查询,发现其背景十分复杂,自1992年开始,因为盗窃、抢劫等罪行多次被打击处理,成年后的时间几乎全部是在监狱中度过的。办案民警一方面加大审讯力度,一方面多方搜集整理证据。凌晨2时许,在刘某某的住所又发现了两辆来历不明的电动自行车。在强大心里攻势和大量的证据面前,刘某某心理防线崩溃,最终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原来,刘某某自2008年刑满释放以来一直无固定职业,为了过上富裕日子,他重操就业,晚上携带工具撬盗电动自行车,得手后藏匿起来,白天再骑到数十里外的集贸市场变卖。仅半年以来,他就在本市津南区、大港区多个居民小区疯狂盗窃电动自行100余辆。目前,这名危害一方的盗、销电动自行车的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