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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明知他人兜售的轿车是套牌车,仍禁不住低价诱惑,以5000元购得。日前,南开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该男子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判处其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34岁的臧某是本市无业男子。今年1月21日16时许,臧某在塘沽区洋货市场附近遇两名男子(另案处理)向其低价出售灰色捷达牌轿车(经鉴定价值6万元),并得知该车是套牌车,无相关车辆手续。在此情况下,臧某仍以5000元的低价将该车收购,并在安装伪造号牌后,使用该车用于非法营运。同年1月28日,臧某驾驶该车行至河西区洞庭路与大沽南路交口处时,被巡查民警查获归案。记者孙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