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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沈阳6月5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双英环保节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高元英以“安置就业”、“办理毕业证”等为名,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大肆实施诈骗,共计非法获利179万元。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犯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高元英无期徒刑。
2008年2月,沈阳市民王某在一次聚会上结识了在当地一家机关任职的高元英,交谈中王某称自己的儿子医药大学毕业后一直待业在家。高元英拍着胸脯保证:“这事好办,我还真认识一个医院的主任,回头我帮你问问。”没过几天,高元英回复可托关系把孩子安排到军队医院工作,但需要花费一笔“疏通费”。
王某先后两次给高元英汇去17万元。可儿子的工作迟迟没有信儿。就是采用这样口头保证的方式,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高元英先后骗取多名请托人的钱财共计103万元。
法院经审理还查明,2008年1月7日,高元英在沈阳注册了一家名为“辽宁双英环保节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皮包公司,她为法人代表。同年5月20日,高元英以虚构能够安置就业、办理毕业证等事实,代表双英公司与沈阳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双英公司负责向学校提供沈阳的一些公安、公证、电业、自来水、煤气等用人单位指标,安置就业,办理毕业证,学校负责与被安置人员签订安置就业协议书,并向双英公司缴纳承办费用。
在2008年5月至11月间,高元英接收安置就业承办费76万元。收钱后,高元英并没有安置他们就业,而是将76万元挥霍一空。次年8月,她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