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菜篮子集团
据新华社杭州6月5日电(记者方列)浙江省温州泰顺县人民法院3日对温州菜篮子集团原基建处处长胡春星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胡春星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没收其受贿违法所得100万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