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5月1日起,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除了加大对酒驾、醉驾违法的处罚力度,还加大了对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交通违法的处罚力度,不仅罚款上限提升至5000元,还对违法驾驶人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规定。
新法实施后,本市交管部门也依法加大了查处涉牌涉证交通违法力度。据最新统计,5月份,交警查验大队共查处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30起,伪造驾驶证25起,伪造行驶证21起,有关部门已依法对5名违法驾驶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违法特点
多数不存在主观故意
少数为逃避摄录处罚
据交警查验大队负责人介绍,查获的伪造机动车牌证交通违法有个共同特点,即多数驾驶人并不存在违法主观故意性。但造成涉牌交通违法主要原因为:一是外省市人员来津买车后,汽车经销商发放了伪造临时号牌,而驾驶人一般不能识别临时号牌真伪,驾车途中被交警查处;二是受雇驾驶人驾驶车辆的伪造号牌是单位或雇佣者悬挂,驾驶人并不知情。交警查验大队负责人表示:“虽然驾驶人不存在违法主观故意,但违法事实存在,仍要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及罚款处罚。”
当然,查获的涉牌交通违法者也有少数驾驶人是故意为逃避交通违法摄录处罚,侥幸使用伪造机动车牌证的。5月27日,交警河东支队查验警组交警王敬在外环线机场口路检时,通过无线警用POS机查询发现,实名为李元德的男子无证驾驶机动车,但在交警拦检时该男子出示了姓名为李元德的伪造驾驶证,经查还伪造了名为张振德的驾驶证。李元德因无证驾车和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两项交通违法受到合并行政拘留20天并处5000元罚款的处罚。
交管提醒
车牌真伪存疑可查询
不知情使用仍会受罚
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提示,机动车临时牌证须依法通过正当渠道获取,因补办号牌可通过车管所领取临时号牌,办理车辆转籍可在车管所获取并使用临时牌证,具备“一站式服务”资格机动车销售4S店购车可在驻站交警指导下获取临时号牌。
驾驶人还应对机动车牌证真伪提高防范意识,即便不知情的情况下驾驶使用伪造号牌证件机动车仍会受到行政拘留等处罚,驾驶人一旦对机动车牌证真伪存疑,可到交管部门查询。
交警查验大队地址:河西区怒江道7号
咨询电话:28116161
此外,市车管所及各分所、各区县交警支队车务手续大厅也可进行相关信息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