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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010年一天午夜时分,在津保高速公路延长线向天津站方向,一名外地司机盖某未保证行车安全,与前方3辆大货车发生连环追尾事故,导致1名司机当场死亡,日前,北辰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盖某有期徒刑1年。
2010年9月一天凌晨0时许,盖某驾驶一辆冀B牌照红色重型半挂货车,沿津保高速公路延长线由东向西行驶至距天津站进口150米处时,遇到数辆车排队进站,盖某未保证行车安全,其车前部与前方一辆津A牌照重型半挂货车尾部相撞,造成该车前移又与前方一辆晋K牌照重型半挂货车尾部相撞,该车前部又撞到前方一辆冀A牌照重型半挂车尾部。事故中,津A牌照大货车驾驶室起火,司机当场死亡。经交通事故认定,盖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盖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日前,北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盖某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处以刑罚。鉴于盖某事故后主动归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从轻判处,综上一审判决,盖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通讯员于翔刘志敏记者冯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