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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6月7日电(记者徐旭忠)记者7日下午从重庆市政府在此间举行的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重庆市对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保障对象的收入限制标准、户型标准、申请审核等相关政策进行了一些调整,同时确保公租房姓“公”性质、申请审核程序等政策保持不变。
重庆市政府首先对保障对象的收入限制标准进行了调整,取消了之前严格的收入条件限制。之前的收入条件限制是: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事实上,在第二次公租房摇号配租中,对重庆主城区工作的重庆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三类人”取消了收入限制。参加工作3年以内,并且没有住房的公务员,也列入了公租房申请人群。
同时,重庆市对申请人的户型标准进行了微调,并简化了公租房申请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重庆市副市长凌月明表示,重庆市之所以对公租房政策进行微调,主要是方便群众,让更多“夹心层”人群“住有所居”,但公租房制度没有根本性改变:公租房姓“公”的性质没变,仍由政府投资,主要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提供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不变,公租房住满5年以后,可以申请购买;如出售,则由政府回购,不能进入二手房市场交易;审核程序没变;监管机制没变;公租房后期管理规定没变。
按照规划,从2010年起的3年内,重庆市将开工建设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去年开工建设1300万平方米,今年计划开工建设1300多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