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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厦门6月9日电(记者王凡凡、孟昭丽、项开来)蓝天、大海、沙滩、草地、绿树、鲜花……厦门旖旎的风光和怡人的景致吸引着越来越多目光。1994年,厦门市获得经济特区立法权之后颁布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就是《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近些年来,厦门市更是在海洋生态修复、生态文明指标体系建立上下大工夫。
生态环境的改善,增强了厦门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的竞争力。据统计,2010年厦门市全年地区生产总值2053亿元,同比增长15.1%;财政总收入526亿元,增长16.5%。
一直坚持“生态立市”的厦门,收获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的成果,并开始步入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 “海洋生态代表了整个厦门的生态环境”在厦门蔚蓝的海面上,游人们时常看到海豚翻腾跳跃、追逐嬉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构成一幅美丽的画面。
“20多年来,我们首次在厦门海域观测到30余头中华白海豚结伴而行。”近两年的观测数据让厦门海洋珍稀物种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陈炳煜兴奋不已。“这几年中华白海豚在厦门海域出没呈现稳中有升迹象,出现的群体是比较大的,其中‘老中青’的结构也比较合理。”陈炳煜说。
“海豚的成长对水环境的要求很高,中华白海豚的数量是判断海洋生态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只有整个海洋生态系统恢复,海豚数量才会逐步回升。”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周鲁闽告诉记者。
厦门拥有海域面积390平方公里,海岸线234公里,海洋生物近2000种。“海洋生态代表了整个厦门的生态环境。”周鲁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