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修路集思广益 支出楼门公示
谈起这次修路的前后过程,业主自治委员会的尹敏介绍说,小区里的路经过长时间碾压,已经变得坑洼不平,业主想要修路的呼声越来越高。
“别看我们只是个自治委员会,但是每一步还是按照民主集中的过程,听取大家的意见,毕竟修路的事不小,关系到每个业主的利益。”尹大爷说,整个修路经过了“听取意见——开会讨论——方案提出——征求意见——施工——最后公示”,用了大半年的时间,最后终于把这路修成了。
水乡花园这次修路的费用,是由小区自治6年来,积攒下的车位费和公用部位房屋租金等进行支付的。“我们真是一块钱一块钱攒起来的,每辆车每天的存车费就是一块钱,这次修路算是笔大支出了。”热心居民杨阿姨告诉记者,小区能修成路,能自治6年到如今的局面,和业主的付出和支持是分不开的。
杨阿姨说,就拿这次修路来说,征求意见的公示一贴出去,马上就有好多人来给出主意。“有人帮忙找施工队,有人帮着计算大概的底价,就是有了小区热心业主的帮忙,这条回家路,才能顺顺利利地修起来。”最后,共花费27万9千零40元
物业公司九年换了四个
服务不满意大家自己管
今年已经是水乡花园业主自治的第六个年头,谈起当年选择“自治”这种稍显冒险的小区管理形式,尹大爷和王成芬这些自治委员会的成员们都说,这也是“无奈”之举。
小区保安队朱队长介绍说,水乡花园是1997年入住的,一直到小区2006年进行自治,在这个过程中,小区共更换了4个物业公司,可是每一个公司的服务都不能达到业主的满意。“他们的服务不到位,相应物业费就收不上来,最后都撤出了。”
但是小区终归是大家的,年轻的业主上班没时间,社区里的一些热心的大爷大妈们,就挑起了小区管理的重担。“我们天天都得出来散步,安全卫生估计比小区里谁都清楚,最后大家商量着,不行我们先试试自治吧,就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业主自行管理,成立了自治办公室。”尹大爷说,大家都没搞过自治,特别是老年人参与的比较多,也遇到了不少问题,但是最终还是坚持了下来。
“当时他们第一届自治管理时,比较有魄力,精打细算,将每层的物业费做了详细的规定。到现在我们仍然坚持一个良好的传统,那就是将每个月物业费的收支记录在小区进行公示,收入多少,花在了哪些地方,小区业主心明眼亮。”尹大爷告诉记者,就是因为这样,小区业主看到环境一天天变好,收支状况也是透明的,物业费和车位费的缴费率逐步提高,小区运作走向了正轨。
目前小区修路、粉刷等等,使用的都是经营性收入,从入住以来没有动过大修基金。“现在我们8部电梯都是完好的,有专业部门进行修理,再有会请一些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运转,日常开销就减少了很多,物业费降下来了,服务上去了,业主看到了成果,自然会认可。”
最近出入水乡花园社区的居民一定发现了,小区可是有了大变化:原本坑洼不平、进出颠簸的回家路,被新铺平整的柏油马路代替,破败不堪的湖面围栏也粉刷一新。对于一个由物业管理的小区来说,修路都不是件容易事,而水乡花园小区通过自治管理,在自治委员会和众多热心业主的努力下,完成了小区的修路大事。只是这业主自治管理,现阶段也存在着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
自治方式虽好 规定亟待完善
虽然水乡花园经过了6年自治,小区的管理逐步走向正轨,但是“自治”这种小区管理的形式,仍然面临着很多规定上的空白。
水乡花园情况比较特殊,长期居住在小区里的不是“业主”,而是业主的父母。“在《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中写明,业主委员会要从业主中选举产生,这就出现了很大的问题。”杨阿姨说,很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的业主,长期不在小区居住,如果成为业主委员会中的一员,如何为社区服务?而她们这些长期居住在小区的居民,就因为不是业主而无法参选业主委员会,造成目前真正管理的群体“不合法”。
杨阿姨说,最近小区又面临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但是这个已经“不合法”工作了三年的集体,大多数人都无法参选。“想服务的人服务不成,小区如果没人管理,肯定会陷入混乱的状况。”杨阿姨无奈地说,因为现在管理小区的委员会“不合法”,所以在办理一些事情上总是会遇到麻烦。
此外,由于自治委员会没有法人的资格,小区收上来的物业费和一些经营性的费用,也只能以个人名义存在银行。“没办法,我们这些老头老太太想出了一个‘笨’办法,那就是一个人管存折,一个人拿密码,两个都对上了才能取出钱来。”在自治委员会里负责会计工作的尹大爷说,不仅如此,钱和账还分别由两个人管理,这次修路最后交钱,也是在很多人的见证下完成的。
“我们现在没办法起诉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很多遵纪守法的业主心里也不舒服。”尹大爷说,下一步他们还要和街道、居委会进行协调,不管怎么样,还是要让小区正常地运转下去。
业主自治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对于小区采用居民自治这种方式,物业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业主自治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是在操作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业主仍需要注意。“比如在收费问题上,有正规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会在每次收费后开具发票,可是居民自治也许就不能。”物业办的工作人员说,小区由物业公司进行服务是社会发展的趋势,所以最好还是请正规的物业公司服务社区。
天一律师事务所的高爽律师认为,根据《物权法》小区业主自治是法律赋予业主的权利,“业主完全可以根据自己小区的特点来实现自治。”小区选择什么样的物业服务模式,那是小区业主自己的事。“无论是聘用物业公司也好、自我管理也好,还是找其他人负责也好,这些都是业主自治的范畴。”见习记者 田娟 摄影 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