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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冕)从本周五起至下月31日,市交通委运输局将对本市出租小轿车换发2011年度新版营运证件。按照要求,所有取得2010年度营运证件的出租小轿车均需更换新证。
自查前,个体出租汽车管理站和出租汽车企业将通过集中培训和书面考试等方式对驾驶员进行运营服务和安全运营教育。检查驾驶员仪容仪表和运营服务情况,存在运营服务违章的驾驶员要到市交通执法总队接受处理,并取得违章驾驶员处理完毕证明函。同时,检查运营车辆车容车貌和各种运营设施。存在问题的要立即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要安排时间复检。
自检自查合格后,个体出租汽车管理站和出租汽车企业向辖区运管部门报送《综合信息表》、《换证工作人员、车辆检查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填报表格须如实填写,特殊情况要书面说明。
之后,各区县运管部门将进行逐户、逐车、逐人检查,核对相关信息,录入运输局政务网审批系统,并将2011年度车辆证件核发给个体出租汽车管理站和出租汽车企业。
运管部门表示,逾期未办理的企业,将停办其相关运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