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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丽
昨天的人民日报报道,从今年5月起,河南省规定国企领导必须向职工公开薪酬和职务消费情况,不得自定薪酬,不得入股关联企业,退休3年内不得参加与原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河南省纪委副书记王流章称,国有企业“一把手”腐败,严重影响改革发展稳定,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不用纪委的同志们定性,群众也知道国有企业“一把手”腐败后果有多么严重。其实现在腐败已经不仅仅限于一把手,更多的“窝案”已经在提醒人们“腐败转型期”已经来到了。常言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琢磨了琢磨,河南这个规定还真不能算“高,实在是高”。
首先,监督对象不能仅限于一把手。世上没有任何一条公理说,只有一把手有可能腐败,所有的副职都很清白。反过来说,如果国企班子之间很团结,一派和谐,谁能保证一二三等把手之间不会沆瀣一气,上下其手呢?到时候能查谁,怎么查?难不成只能干坐等“敌人的堡垒被从内部攻破”?
更不用说,现在很多公开信息都大使障眼法。薪酬都不高,全高在福利上了,但福利是不要求公布的。职务消费亦可如此办理,关于四菜
一汤的各种段子,早已把这条规定完美解构了。
另外众所周知,官员和国企领导现在流动频繁,大有“出将入相”之势。现在是纪委的同志要求国企一把手,安知哪天不会风水轮流转。己不正难正人,如果想要国企一把手向职工公开薪酬和职务消费情况,倒不如河南省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以身作则,自己先把自己的财产向下属和纳税人公开,同时各级机构也要把预算和三公消费的账目向全社会公开——而且要用“人话”公开,不要公布成谁都无法读懂的东西。这些都做到了,纳税人都满意了,腰杆硬硬地再去要求国企,乃至依法处理违规国企,才算是光明正大。J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