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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讯 现在有些价格听证会,与会人员“涨声”一片,意见惊人的一致。这难免让人疑窦丛生。“听证会必须规范运行,避免听证过程流于形式。”山东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高存山昨日告诉记者,《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获原则通过。
今后,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上,持不同意见人员比例应相当,申请参会人数较多的应随机选择,听证结果需以报告形式提交给决策者作为决策依据。
规定所指重大行政决策,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定职权,对关系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包括研究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确定和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等8类事项。
高存山说,为解决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中出现的参加人产生不受公众监督,产生机制不透明等问题,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根据听证公告确定的文件、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和持不同意见人员比例相当的原则,合理确定参加人;申请参加听证会人数较多的,应随机选择参加人,听证参加人的基本情况应向社会公布,使听证真正成为听取民意的渠道。
(张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