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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佳报道 6月9日,省工商局向全省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下发 《食品安全行政告知书》,对食品环节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义务进行进一步明确和告知,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努力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
《告知书》进一步明确了食品经营者所要履行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食品进货把关、销售和退市等各项自律制度,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经营者应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从进货、储存和销售等各环节严把食品质量关。
全省工商机关将切实加强薄弱环节、薄弱部位,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各地要加强对现场加工制售行为的监管,避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