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记者李逢春)9日傍晚,彭州10岁女孩佳佳(化名)去找爸爸的途中,掉进一个施工工地的蓄水坑中溺亡,而事发工地挖出基坑后并未设置警示标志(华西都市报曾报道)。昨日上午,开发商和佳佳的家属进行了协商,开发商承认自己有责,但不是全责,就佳佳不幸溺亡一事,作出28万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