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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三名乘客登机后临时更换座位,与机组人员发生争执,机长以“飞行安全”为由报请警察将乘客带离,并拒绝其返机——发生在6月9日的这起国内少见的南航“拒载”事件,引发人们关注。
6月9日,乘客汪子琦等三人乘坐中国南方航空公司CZ6800航班,从昆明飞回上海。登机牌信息显示,三人座位位于机舱后部。登记后,三人看到经济舱第一排左边还有三个空位,就想更换座位。
汪子琦11日向记者描述,“刚坐下不久,有一位乘务人员走过来说,这里是高端客位区,是留给经济舱全价票乘客的,并要求我们坐回原位。”汪子琦等人随即表示愿意承担成本将舱位升级。不过,乘务人员解释,升舱是地面上的事情,飞机上办理不了。乘客提出要求地面的工作人员上机办理,“可是过不到5分钟,就又来了一个人直接对我们说,请你们坐到后面去,你们说什么也没有用。 ”
汪事后得知此人是机长。据她介绍,这位机长当时还对着全舱的乘客说过“这三个人不配合我们工作,我们不飞上海了”这样的话。汪子琦和同伴便回到了后排自己的座位。
没想到,约5分钟后,客舱内响起了广播:“地面公安将上来执行公务。”随后,三人被警察带下飞机。经调解后,汪子琦同意道歉,但机长并不同意她们返机。汪子琦三人只得改乘其他航班返回上海。
记者就此事向南航党委工作部进行核实,该部门的回应称:“三位旅客霸占的是空警位子,空警是公安序列,那个位子靠近驾驶舱,不能随便给旅客的。 ”
记者追问:“乘客即便占了空警位子,但在机长干涉后已回到原来的座位,还会影响飞行安全吗?为什么还被‘拒载’?”南航的回应称:“旅客坐回原位的说法,是乘客的一面之词。 ”
对于此次南航“拒载”事件,双方各执一词。这其中,下达“逐客令”的机长之行为,是各方关注的焦点。
中山大学公共行政管理学院副院长肖滨说,飞机作为一种特殊的交通工具,对其风险判断不是一般乘务员和乘客所能作出的,机长在机舱内中扮演着“船长”“法官”等重要角色,理应从法律和制度上对其赋予较高的权力与责任。但机长的权力不能成为随心所欲的宣泄工具。 “在此事件中,从旅客反映的基本情况来看,机长对旅客不遵守规则的行为反应过度了,旅客在已按要求坐回座位后,实际上已对飞行安全不再构成威胁,机长却仍然动用报警的权力,把旅客赶下飞机,则有滥用职权之嫌。”肖滨说。
记者 叶锋 陈冀 李倩 周琳 据新华社上海6月1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