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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君,中共党员,1980年出生,毕业于中国农业科学院获硕士学位。2001年,景君用复员安置费承包了濒临倒闭的傲绿无公害蔬菜供应中心经营权。经过三年的努力,她购买了傲绿无公害蔬菜供应中心的股份,成为第一股东,任总经理,更名为天津市傲绿农副产品有限公司。2009年成立了天津市傲绿农副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她任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十年来的奋力拼搏,景君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但她深知,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给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所以她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责任和义务,自觉为党的事业做好工作。
一、 坚持“共赢”创业思想,尽共产党员的职责
十年来,在她创业的历程中,始终坚持“共赢”指导思想,努力实现企业发展、员工受益、农民致富、奉献社会的目标。
(一)企业发展。景君在承包傲绿无公害蔬菜供应中心的初期,仅有四个人,三家超市,月销售额不足5万元,经过努力,现已有认证基地8.9万亩,主营产品有杂粮、蔬果、鲜食、玉米等八个系列,近百个品种,下设八个分公司、四个自营超市、两个农副产品加工厂、一个合作社,集团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占地1.4万平方米,成为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新型经济实体。目前产品已销往全国十几个大中城市300余家超市,并出口美国、日本、德国、新西兰等。2010年销售额达1.2个亿。她领导的天津市傲绿农副产品集团有限公司,被评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并且连续二次被评为“安全食品示范基地”、获得了市级政府颁发的“金农奖”。
(二)员工受益。在企业中,景君积极创建新型的劳务关系,尊重员工。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每当企业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都要主动找员工一一谈话,认真听取他们对企业发展,决策,管理等各方面意见使她深受启发。通过和员工的谈话,也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她深深体会到:不自以为是,学会听取别人的意见,是一位经营者必备的品质。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尊重员工意见和意愿,让员工感到企业有亲和力。在公司,每位员工都享受国家各项保障制度。为员工建立了“员工书屋”,“员工生日档案”。为员工建立了安全生产,防暑降温等与员工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各项制度。更重要是员工的收入每年递增。为了鼓励长期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公司实行了工龄工资制度,仅此一项,员工每年收入增加近20万元。
(三)农民致富。在企业发展中,实现了带领农民共同致富。农村基地建设也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建立基地,景君去西青走宁河,跑遍天津周边的所有地区。为了考察有机基地,她五赴内蒙古腹地,一块一块地查验,一个品种一个品种的考察,终于建立了紧密型和松散型基地19万亩。农产品产量达35000吨。在宁河建立了地头鲜食糯玉米加工厂,使农民收获的玉米即刻加工,在山东肥城建立了冷冻菜加工厂。共带动农民4600余户,使每户农民平均年增收5000余元。
(四)奉献社会。景君从承担了傲绿公司那天起,同时就承担了一个共产党员应尽的社会责任,当她拿到第一个月工资时,她就讲,我要为社会做点事。她将她第一个月的工资全部捐给了儿童福利院,福利院的领导深受感动,为她颁发了证书和锦旗。5.12汶川大地震,景君正在上海生产,她得知消息后,即刻给公司打电话为她捐款2万元。台湾的水灾、贵州毕节……她都伸出援助之手,先后捐赠了20万元。
傲绿公司接收了一位员工父母双亡,由奶奶抚养,家境十分困难,他入职时,景君和他讲,你好好干吧,有傲绿,就有你!此后,景君承担了他生活中的许多,逢年过节,都要买上礼物去家里看望,使她的奶奶十分感动。2004年一位在农大的外地学生,因家庭困难,无法在继续求学。景君得知后,把他接到公司安排好他吃住,承担了他的生活费用,这位员工非常感激,在公司工作的期间,积极努力,一年后,终于又回到学校,完成了学业。她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承担着社会责任。傲绿公司建立了中华妇女联合会创办的女大学生就业基地,并于天津农大签定了《企校牵手协议》,当年接受农大学生15人。傲绿公司被天津市劳动保障局命名为青年就业实践基地,景君为这些大学生搭建了创业平台,手把手的教他们如何创业。师大毕业生周欣,来到傲绿,景君把成熟的产品交给她,并帮她注册了公司,她以景君为榜样,不怕苦不怕累,生意做得有声有色,当年实现销售额百余万元,被评东丽区三八红旗手。当景君得知天津市残联要组建残疾人扶贫基地,她又主动承担,现在,她已安置残疾人4人,扶助残疾人200人,已发出残疾人扶助款达6万余元。她的行为也深深感动着其它的员工,把对景君的敬佩化成了对工作的热情。
二、 诚信、守法为党的事业努力工作
景君奋斗十年的时间,使企业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根本在于,她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责任,她充分认识到,她所做的一切,都是我们党的事业中的一个部分。所以,她把《党章》中指出的,“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完成党的任务”,做为自己行为的准则。在工作中,自觉落实党的各项政策。
(一)严格执行法规法纪。傲绿公司是做食品的企业,景君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消费者利益,也关乎到群众对党的信任。在工作中,她主动承担责任,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从无公害产品到有机产品,一个品种一个品种的落实,一块基地一块地的监测,认证产品达200个。在公司创建初期,资金紧张,人员缺乏的情况下,景君在天津市第一个创办农残检测室,对每天上市产品全部检测,不合格品不允许出厂。有一次调入的樱桃番茄检测不合格,景君毫不犹豫立刻签字报废。景君承担了2000元的费用损失。但她觉得这是应该的。现在傲绿公司每天的检测结果上传市农业局,做为天津地区农残检测的信息依据。多年来,通过市级及市级以上单位的抽查,傲绿公司产品合格率始终保持100%。在2008年企业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10年通过了ISO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并建立了农业产品质量标准可追溯体系。在其它方面也是一丝不苟地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
企业发展了,员工增加了,但每位员工都享受着国家规定的各项政策,傲绿员工全部上缴了养老、工伤、失业、医疗和生育保险,根据公司工作的特殊性,为每位员工,购买了意外险。除此以外,员工享受着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各项假期,并根据天津市的有关规定,连续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景君在工作中,认真地执行着相关的法规,维护着员工的切身利益,充分体现了景君在学习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员工利益放在了首位,也正是她在维护员工利益上落实了各项法规法纪,换来了员工对企业的忠诚。
(二)自觉地接受法律监督。景君体会到,模范遵守党的法律和国家法纪法规,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做合格党员必备条件之一。在公司,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在工作会议上,她都要认真听取各部门对公司工作的意见,要求,自觉地接受员工的监督。她向全体员工公布了她的邮箱,欢迎员工和她直接对话。公司员工的意见、建议被采纳后,她都要提出表扬并给予奖励。由于她民主公开的工作作风,创造了员工健康的工作环境,使公司有了飞速发展的条件。
她还聘请了法律顾问,为企业各项工作的合法性把关。在企业各项经营活动中,避免损失的同时,自觉地接受着监督。她说,我是民营企业的经营者,我还是一位共产党员,我也要主动地接受监督,不要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
(三)主动学法、普法。景君深切体会,做为一个共产党员,带领全体员工学法、守法,是她应尽的责任。公司建立了学法日制度,她和员工一起参加。请律师给员工和部门经理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与公司经营有关的《食品安全法》、《公司法》、《劳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增强全体员工守法的自觉性。为了使员工更好地熟悉、遵守法律法规,她多次组织员工开展喜文乐见的活动,使员工在学习活动中,受到了教育。现在,全体员工把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国家各项规定成为了员工的自觉行动,十年来,公司未发生一起劳务纠纷,未出现一例违纪违规的事件。
(四)自觉遵守法律,企业得到的是诚信。傲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地发展壮大,正是因为有一个能自觉遵法、守法的带头人景君,换来的是企业诚信和发展。景君说,诚信经营是企业发展的基石,是法宝。创业初期,由于超市拖欠贷款高达100万,使小小的傲绿几乎支持不下去了。供货商的钱无法给,员工的工资无法发放,有些员工提出离开,景君借钱,把员工的工资全部还清。她说,不能让一位离开傲绿的员工得不到钱。有一位部门负责人,突然离去,工作无法交接,一些人找到公司,说他欠款,景君毫不追究,立即将钱全部还清。
由于她为党工作努力,成绩突出,景君得到各级党团组织的肯定,她连续被评为区、市、全国“三八红旗手”,获得“天津市五四青年奖章”,当选为第七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2010年,当选天津市政协委员和全国青联委员。
景君能够自觉遵纪守法,动力来自于“诚信”。她把“诚信第一”写进了企业的经营理念。她诚信与党,诚信与员工,诚信与消费者,她用“诚信”书写了傲绿公司十年的历史和企业发展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