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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乌鲁木齐6月14日电记者潘从武通讯员张月彬李卫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今天透露,5月1日以来,乌市警方查获了33名醉驾司机,其中23人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交警查获的。目前,14起已经移送至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7起正在证据审核中,预计本周也可移送起诉。
据了解,这些肇事醉驾司机往往发生追尾、撞护栏等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后,另一方当事人报警,从而暴露其醉酒驾车行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交警大队民警分析说,从目前查获的醉酒驾车案例来看,被查获时间均不在警方重点查控时段,醉驾司机大都因为距离居住地较近,且对驾驶技能相当自信,被查处后,都认为自己很清醒,驾驶不会出事,仍未意识到醉酒驾车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