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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文志,男,1956年生人,回族,中共党员,大本文化,现任公安红桥分局副局长。长期以来,戴文志同志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认可,在保障重点工程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计民生等各项事业中做出了突出成绩。该同志于1993年、1997年、2008年荣获个人三等功三次;2000年荣获天津市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2008年荣获市局个人嘉奖一次。
一、政治坚定
作为一名公安机关的副职领导干部,该同志深知肩负的政治和社会责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一个排头兵”、“两个走在全国前列”、“五个下功夫、见成效”的重要战略部署,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注重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分析问题,从讲政治的角度处理问题、解决问题,在事关全局、事关政治方向、事关根本原则等重大问题上,保持清醒和坚定。在加强班子团结方面,能够摆正自身位置,讲团结、讲大局、讲奉献,相互尊重,注重协调,不推诿,不扯皮,困难共同克服,矛盾商量解决。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廉政勤政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树立领导干部应有的形象,始终以一名领导干部应有的昂扬锐气、蓬勃朝气、浩然正气来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民警队伍,为民警做出榜样,促进了民警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水平的提高。对照上级规定做好廉洁勤政方面的工作,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并注重整改落实。保质保量参加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思想作风建设。长期以来,该同志不断充实,苦练内功,博采众长,努力使自己成为业务行家、专家,努力做到站得高,看得远,驾轻就熟地处理各类应急突发事件和治安管理工作,努力做到平时是民警的领头雁、战时是民警的主心骨,保证各项公安工作有序的开展。
二、作风过硬
戴文志同志认为,很多工作成效不明显,不是没有想到、没有讲到,而是没有做到,或者说得多、做得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威信。对此,该同志认真落实市、区纪检委以及分局提出的“作风建设年”的要求,努力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摆脱出来,身体力行,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断提高自身和分管单位班子成员的真知、深知意识,经常深入基层科、所、队和工作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听真话、摸实情。弘扬埋头苦干的精神,树正气,扬正理。多谋善抓那些基础性强,有利于公安队伍公正执法的事,有利于队伍长远发展的事,有利于人民群众长期受益的事,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切实抓出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他坚持每周半天深入春德街西关北里二委、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两个联系点走访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爱民助民、便民利民、化解矛盾,传送了党的温暖;坚持深入全区重点工程以及拆迁现场,了解工程建设、拆迁群众所需,真心实意地为工程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赢得了群众的赞誉。多年来,戴文志同志坚持解放思想,积极进取,不畏难、不自满、不懈怠,勇挑重担,真抓实干,勇于攻坚克难、争创一流。据统计,2009年以来,戴文志同志累计加班加点252天,其分管的防暴处突、治安管理和“两化”等工作在全市公安系统考核中均名列前茅,其指挥处置的100余起突发事件积极稳妥、社会效果好,为全区政治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业绩突出
戴文志同志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针对事关全区发展的重大问题,敢于柬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围绕我区大拆迁、大建设,以及综合治理市容环境等中心工作,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稳定意识和超前意识,充分发挥主观作用,全力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其分管特警支队、治安科、两化科、分局协助拆迁办公室等部门,风气正、干劲足、精神好、面貌新。在维护稳定工作中,坚持抓情报、抓信息、抓苗头,超前化解矛盾纠纷。围绕西站改扩建等市、区重点工程,以“不发生意想不到的问题”为标准,组织治安、协拆等部门,以服务全区拆迁工作为重点,对全区不安定苗头进行梳理,详细了解掌握每个拆迁户情况和要求,发现情况及时预警,超前介入,组织警力全力配合区有关部门予以妥善化解,积极稳妥地处置了一大批因拆迁引发的铤而走险事件。坚持以打击“非法经营”为手段,组织指挥了纪念馆西路、双环村“三秋里”、和苑新城等地区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拆除违章建筑2000余间,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5亿元,确保了全区拆迁任务的如期完成。2010年5月份以来,光荣道、双环村等地先后发生4起,涉及兰州拉面馆,因清真食品、民族习惯、矛盾纠纷引发的治安问题。该同志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组织特警、治安等部门和属地派出所,闻警而动,密切配合,及时开展疏导和处置工作,有效防止了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保持了我区民族宗教领域的持续稳定,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评价。在全区市容整治中,先后组织2000余人次警力,配合有关部门入户做工作、化解矛盾、千方百计保障工程顺利进行,在提升市容景观工作中较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深入开展“治爆缉枪”、“扫黄打非”、安全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打击了“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坚持社会管理创新,科学摆布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在全市率先推行“娱乐行业场所等级化管理”举措,保障和促进了地区的经济发展。协调相关部门和各方面关系,不断推进“三张网”建设步伐,提高了社会面的整体防控能力。同时,围绕大胡同、凯莱赛等重点地区,不间断地开展了安全大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在处置各类突发治安问题中,针对全区不安定因素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制定完善了处置预案,做到常抓不懈,有备无患。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先期疏导和控制工作,坚持“三慎”原则,防止授人以柄,造成工作被动。组织特警支队,开展处置突发事件演练,做到未雨绸缪。在安保工作中,坚持周密部署,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各项准备,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确保了强迁工作安全有序、万无一失。先后妥善处置化解了龙悦花园、快速路西北半环、京沪高铁开闭所、芥园公寓、双环村等建设问题引发的堵路、集访等突发事件和不安定因素,保证了全区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了全区治安形势的稳定。
四、清正廉洁
戴文志同志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班子内部的民主监督。在组织生活和日常工作中,带头发扬民主,心胸开阔,平等待人,虚心听取各种意见,严格遵照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制度办事。与领导成员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尊重,在工作上齐心协力,团结共事,用自身的实际行动,与大家一道,努力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工作局面。坚持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踏踏实实、兢兢业业、甘于奉献、不事声张。坚持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区委、区政府定下来的事情,做到雷厉风行、抓紧实施;分局党委部署的工作做到身先士卒,靠前指挥,督促检查、一抓到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教育做为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积极参加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警、艰苦奋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法执纪等主题教育,以此来夯实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他自觉带头落实《廉政准则》和公安部提出的“九要九不要”等规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摆正自己同群众的关系,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名利,严于律己,清廉从政,防微杜渐,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坚持用“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做为自己人生的准则和从警目标。从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办人情案、金钱案,生活中从没用权力谋私利,从没有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参与消费娱乐活动。在待遇上不攀不比,基本上做到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份之想”。坚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防止“灯下黑”。戴文志同志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从严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管好民警生活圈、娱乐圈和社交圈,做到“不该拿的钱一分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一次不去、不该办的事一件不办”,确保思想和行为不越界、不出格。2009年以来,戴文志同志分管的部门没有发生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没有发生民警损害群众利益被群众举报的问题。
五、群众认可
戴文志同志紧密围绕全区经济发展大局,牢固树立“诚恳服务不添乱,真心帮助不刁难”的理念,认真落实《红桥分局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八项举措》和《十项措施》,组织分管部门同中铁隧道设计院、津酒集团等50家重点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建立特约服务制度,保证24小时上门服务。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关心群众疾苦。他坚持每周一天深入社区、中小学幼儿园,走访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爱民助民、便民利民、化解矛盾,扶危助困,先后为群众解决了拆迁安置等难题1000余件,传送了党的温暖。该同志在参加爱民实践活动中,牢牢把握“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这个根本目标,进一步增强主业意识,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压发案、抓破案,遏制各类案件的高发势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社会治安秩序的新期待,赢得了群众的赞誉。该同志坚持从严治长,要求分管部门班子成员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公正、廉洁,讲党性、讲原则、守纪律,自觉做廉洁勤政的表率、遵纪守法的模范;坚持从严治警,要求全体民警做到讲学习、讲敬业、讲廉洁,不伸手、不计较、不攀比,特别是对治安、两化等部门,坚持从容易滋生腐败、不廉洁的环节入手,以“整治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抓手,不间断地开展了专项整治,教育民警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安机关廉政勤政的决心,取信于民,始终保持队伍的纯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