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为牟利,与他人合伙出售伪造发票。日前,该男子因犯有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0年3月至5月,浙江省无业男青年王某居住在本市河东区中山门的出租房内。由“老虎”(另案处理)联系买假发票的买主,王某则利用“老虎”提供的电脑、打印机,填上“老虎”告知的内容后售出。据查,王某填写出售各类普通发票共计199份。记者孙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