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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撬开路边汽车后备厢行窃,结果“颗粒未收”,还被当场抓获。日前,河东区法院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0年12月26日18时许,本市无业男子崔某在河东区十五经路铁道边,利用强开工具将停放在该处的一辆红色本田思域汽车的后备厢撬开,翻动后没有盗走物品。后经报警人指认,民警在河东区六纬路与奉化道交口将欲搭乘出租车逃离现场的崔某当场抓获,并在其身上查获作案工具钥匙头三把、内六方扳手一把、解码器一个。崔某归案后主动交代:他还先后于同年10月23日、11月4日、12月15日,三次以弹弓打汽车玻璃的手段将停放的汽车玻璃打碎,盗窃车内财物。记者孙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