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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东西的复出,我是颇有期待的。自2005年《后悔录》出版后他就在触“电”,今年,先是在第1期《作家》杂志上发表了《双份老赵》,接下来又在《人民文学》第2期发表了《救命》。坦率地说,这两篇作品的气质与《后悔录》相去甚远,当然,故事还是荒诞的,更确切地说是荒谬的:老赵因为对时代有强烈的戒备心,所以什么都复制一份,结果连自己的生活也是复制品;《救命》写的是中学老师孙畅因为营救试图自杀的麦可可最后只好答应和麦可可结婚。叙事聚焦于麦可可对婚姻的执着,这种执着最终打动了孙畅夫妇,连他的太太小玲也举手发誓要给麦可可婚姻。我们当然可以通过这两个文本说作家在审视时代,但是老赵这样的“双份”生活,麦可可这样只要婚姻不问爱情的姿态,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击中了时代的痛穴?单个个体对于大时代无能为力时就只能尽个人的奇思异想玩点小花招。我怀疑。
王小鹰的《点绛唇》(《收获》2011年第2期)叙述一位女性为了所谓的“淮海路”想象支出了漫长的一生——徐采萍为了“上嫁”淮海路一忍再忍,沦落到在家中只睡壁橱,不仅被夫家抛弃,而且相依为命的女儿最后也离开了她。小说是对上海想象的一种细化,也是对自《伤逝》以来女性悲剧命运探询的继承,是曹七巧、王琦瑶之后的又一悲剧形象。但是这篇小说叙事本身却是有缺陷的:对主角徐采萍的描述极其不稳定,她的外貌、个性都是浮动不定的,她与她老板婚外情转折的叙述缺乏逻辑;小说整体格局狭小,徐采萍的命运起落没能与大的时代变动很好地呼应,对于女主角的遭遇,我们固然同情但流于一声叹息。《点绛唇》展示了女作家的细腻与同情心,但是也显示了女性经验及“小叙事”的狭隘。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们就在欢呼“小叙事”,欢迎“个人化”,可是我不知道叙事还能“小”到哪里去,还要不要与更广大的社会现实发生血肉联系。没有了“大我的普遍”,那种超越个人的大的悲悯、大的创痛如何从天而降?
刘庆邦的《麦苗青青芦芽红》(《作家》2011年第2期)的故事很老套——主人公在“文革”禁欲时代偷情,第一次就被逮住了,于是写检查并因此影响了女人的一生。刘庆邦用了很抒情的标题和舒缓的开篇,却用了很短促的结尾,“眼皮把自己的眼睛遮住”一个细节就将董新丽漫长的难堪的生活概括过去了。叙事的重点放在阅读检讨书一节上。刘庆邦是个诚实的作家,他没有王小波的胆量,所以董新丽不能像陈清扬那样,过着明目张胆的“破鞋”生活并热爱这种生活。
同样是对“文革”的叙述,马金莲《老人与窑》(《花城》2011年第3期)选择了放羊的老人与小孩。小说显示了年轻女作家良好的叙事潜质,写老人和小孩的故事总是比写“自传”更让我感动,因为小孩和老人中间隔着的就是宽广的人生,所有的故事都能从中流淌。“我”八岁半就因家太穷而跟“老疯子”住到一起为队里放羊,在这个过程中,我慢慢知道了老疯子原来是个大阿訇,他教我念经并传授我人生的准则。物质世界的极度贫乏与精神生活的坚守形成鲜明的对照。当队上的羊发疯死掉时,为了保护“我”,老疯子一个人承担起全部的责任。在最黑暗的世界,老疯子将经典传诵给“我”,对“我”产生了终生的影响——“这面容清水一样,一闪就消失了,和黎明前最后的黑暗融为一体,化作前方那正在慢慢升腾的曙光。”
《卡扎菲小说选》(《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转载)作为小说这种文体来说是不成功的,但仍有除了他特殊身份以外的文学意味,比如《安魂草与该死的树》中写道:哈桑哈只的草药能治人的惊恐症、忍受力,还可治尊严、荣誉的病,还可治骄傲、自尊方面的病。不能不说卡扎菲是有想象能力的,可惜他没有相应的叙事能力演绎出经典的寓言小说来。卡扎菲对城市文化的拒斥与批判、对乡村夸张的赞美、对死亡的想象折射出他的世界观,我们甚至也可从文本中找出利比亚战乱的某些蛛丝马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