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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高健)合伙开火锅店,看到生意越来越火,4名大学生起歹心,共同谋杀合伙人,企图独揽生意。昨天,该案本应在市一中院开庭,但因为一名被告人生病,庭审临时取消。
据检方指控,4名大学生均为北京人文大学学生,为首的是窦硕,其中还有一人是未成年人。
去年4月初,窦硕和张某在足疗店相识,商议合伙在延庆商业街开一家火锅店。窦硕3名同学也随之参股。自打火锅店4月12日一开张,每天流水额高达万元,窦硕等人见生意红火,便预谋除掉张某,独揽生意。4月26日晚10时许,窦硕等人在延庆某网吧上网,一直呆到次日凌晨2时。此后,一人独自留在网吧内看护4台电脑,制造其他三人始终在网吧上网的假象,另外3人则潜至延庆一足疗店——张某和其女友丁某的住处。骗开房门后,两人持斧子猛砍张某的头部、颈部、背部及四肢。与此同时,窦硕来到二层房间,扼压丁某颈部。张某死亡后,同伙来到二楼,协助窦硕猛掐丁某颈部,致其窒息死亡。这伙人中的贝方明还在杀人后盗走屋内财物。
检方认为,窦硕等四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中,黄某犯罪时不满18岁,应从轻处罚。此外,检方还指控贝方明涉嫌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