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6日讯记者郄建荣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印发青藏高原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2011-2030年)的通知》。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实现规划目标,规划将青藏高原区域划分为生态安全保育区、城镇环境安全维护区、农牧业环境安全保障区和其他地区等四类环境功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