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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号)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目前正在编制广州市2012-2016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和2012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为提高地方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扩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参与度,广泛收集市民群众的立法建议,使地方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现公开征集规划和计划建议项目。
提出规划和计划建议项目,应当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立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幸福广州为目标,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主要任务,以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社会领域的事项、规范行政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事项、强化社会管理方面的事项以及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的事项为重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规划和计划建议项目。提出规划和计划建议项目,请写明法规项目的名称或者指出需要对哪些方面的事项进行立法、立法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等。提出规划和计划建议项目,可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提交,也可登录广州人大网(网址:http://www.rd.gz.cn)网上填写并提交《广州市2012—2016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建议项目征集表》,或者下载征集表填写后以邮寄的方式提交。以电子邮件或者来函方式提出建议项目的,请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来函寄送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96号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政编码:510030。
传真:83232962。
电子邮箱:gzrdfgw@126.com。
提出建议项目的截止日期:2011年8月10日。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