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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木头出台奖励政策扶持文艺协会发展
本报讯 (记者董哲)为了发展文艺事业,活跃群众文化,东莞樟木头镇舍得花钱。据悉,《樟木头镇文艺协会、社团扶持奖励暂行办法》日前出台。按照规定,每年每个协会将获得经费3万元,这一措施有力地支持了民间协会的发展。
《办法》对所扶持的文艺协会和对象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指在东莞市民政局登记备案或由镇文联批准成立的文艺协会和文艺社团。目前,该镇共有文学、戏曲、音乐、舞蹈、书法、美术、摄影协会等16个文艺协会,都被列入扶持范围。
扶持的措施主要是:由文化部门提供文艺协会、社会固定办公场所。活动场所原则上自行解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借用或租用其他文艺活动场馆。文艺协会、社团开展活动所需器材、道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由镇文化部门借用。经镇文化强镇领导小组审定后,每年扶持每个协会经费为3万元。
据了解,《办法》还对各文艺协会和社团的考评激励机制作出相应规定:一是经镇文化强镇领导小组批准成立,由宣传办、文广中心、各文艺社团、体育中心相关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考评小组。二是考评组对文艺协会、文艺社团进行年度考核,优秀单位年终予以表彰奖励。三是考评组对文艺协会、文艺社团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优秀者年终予以表彰奖励。四是鼓励文艺协会、文艺社团创作文艺作品,大型创作或展演活动可预先向镇文联申报立项,经考评组评估同意立项的项目,报镇相关部门审定,并给予相应比例的资金扶持。五是对获得镇级以上文艺展演、比赛获奖的文艺协会、文艺社团,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