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市检察系统召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会议,总结了本市未检工作情况,就全面加强未检工作专业化建设,实现未检工作规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行了部署。
会议首次明确了未检工作专业化理念,要树立具有少年司法特色,体现少年司法人文关怀的工作理念,推动未检工作理性、科学发展,实现“少捕慎诉”的工作目标。主要有:“少年优先、平等保护”理念。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优先于刑事处罚,对本市和外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予以同等保护;“非监禁化、非刑罚化”理念。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司法处置时,通过准确把握未成年人的逮捕条件、依法行使不起诉裁量权和量刑建议权,尽可能避免涉罪未成年人受到不必要的羁押和监禁。“全面调查,快速简便”理念。
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个人情况与成长背景等进行全面调查,并作为案件处理的参考依据,同时,简化办案程序,缩短羁押时间,减轻司法程序的不良影响。
会议提出,要把检察工作的程序特点与未成年人特殊权益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在相关司法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配合下,逐步探索和形成专业化的未检办案程序和制度。一是特殊程序保护机制。包括法定代理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快速办理未检案件制度,分案起诉制度等。二是特殊权利保护机制。如审查逮捕阶段实施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制度,社会调查制度等。三是教育挽救机制,根据涉罪未成年人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工作方案,做好教育挽救工作。如:跟踪帮教制度,寓教于审法制、将教育贯穿整个诉讼程序制度,亲情会见制度,污点限制公开制度等等。四是专业化的预防警示机制。与相关职能单位建立涉罪未成年人信息互通机制,如诉前考察制度,观护制度等。
另据了解,近年来,本市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比例逐年下降,2008年至2010年分别是7.79%、6.46%、6.41%;提起公诉的未成年被告人比例为10.17%、9.42%、8.36%。(记者赵首蕊 通讯员陶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