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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上午,驾驶员马先生在经过外环西路与宾水西道交口时,花65元从车流间穿行的流动商贩手中购买了一个多功能车载充电器。当他向摊贩索要发票时,摊贩竟拿出两张面值35元的高速公路收费凭证充当发票。
昨天10:20,记者在外环西路与宾水西道交口看到,有一二十名全身挂满车载充电器、方向盘套、刷车器的商贩在路口穿行并向过往司机兜售商品。记者将车停在路边,立即有商贩围过来推销商品。当记者询问能否开具发票时,其中一名男子立即说:“咱这儿有长途车票和高速票,您哪种报销方便我就给您哪种。您放心,我的票面额肯定比您花的钱高,绝不让您吃亏。”说着,他从裤袋里抓出一大把收费凭证给记者看,现场多位被访商贩都表示,之所以在此流动售卖商品,是因为他们没有正规的工商营业执照。据本报热线及96860统计,在外环东路与金钟河大街、外环南路与大沽南路、解放南路以及外环北路与铁东路等路口,均有此类情况。
昨天,记者将此事分别反映给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商、地税管理部门,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将对外环线沿线路口占路和无照经营、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记者郭子斌实习生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