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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精减人员困难补助将提高至每月250元。今天上午11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精减退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调整办法。
据市人力社保局介绍,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本市部分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按当时的国家政策被精减退职回乡。目前,全市共有精减退职老职工近2万人,主要来自首钢、建工、金隅、市政、京城机电和电子控股等市属国有企业。
为解决这些老职工年迈多病、生活困难问题,1993年市政府决定由原企业给他们发放生活困难补助,2007年曾提高了他们的补助标准。
目前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照参加工作时间划分为三档,分别是每人每月160元、140元和120元。
而在眼下物价上涨的大背景下,为保障本市这些老职工的基本生活,市人力社保局出台新政规定,从7月1日起,将对现行精减退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再次进行上调。
具体调整办法为,参考本市福利养老金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精减退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250元,平均增长110元。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老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开支渠道不变,仍由原企业负担,发放到手。(记者陶颖)